close
NCC通過強化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之資通安全管理規定
日期:104/10/2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4年10月28日第667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強化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之資通安全管理,保障電信用戶資料與電信網路安全。

NCC表示,為配合行政院政策,加強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網路資料中心之管理,此次修正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明定電信設備機房及網路資料中心機房之定義,將經營者兼營網路資料中心之機房安全納入管理。

NCC指出,本次修正亦參照103年8月22日修正發布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增訂資通安全專章,要求經營者建立資通安全防護與偵測設施,並通過ISO/IEC 27001國際標準及ISO/IEC 27011增項稽核表之資通安全管理驗證等資通安全管理規定。在電信設備機房及網路資料中心機房之安全管理方面亦增訂相關規定,以確保資通安全、避免用戶資料外洩。同時在委外設計或維運相關事務上,亦增訂規定要求經營者在涉及網路系統資源、用戶個人資料及通信內容相關之資通系統方面,應避免委託有國安疑慮之廠商辦理。

連 絡 人:簡任技正 吳銘仁

電話:(02)3343-8204

行動電話:0928-601-199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

arrow
arrow

    @S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