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預告行動類4項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4/10/2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4年10月28日第667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預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及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NCC表示,本次修正係參照同次委員會議通過之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4項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調整為一致性之規範,配合增訂資通安全管理專章,並另增災害或重大事故之通報規定及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提報規定等。

NCC指出,本次修正亦參照103年8月22日修正發布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增訂資通安全專章,要求經營者建立資通安全防護與偵測設施,並通過ISO/IEC 27001國際標準及ISO/IEC 27011增項稽核表之資通安全管理驗證等資通安全管理規定。在電信設備機房及網路資料中心機房之安全管理方面亦增訂相關規定,以確保資通安全、避免用戶資料外洩。同時在委外設計或維運相關事務上,亦增訂規定要求經營者在涉及網路系統資源、用戶個人資料及通信內容相關之資通系統方面,應避免委託有國安疑慮之廠商辦理。

NCC說明,鑒於之前發生行動通信斷訊事故,並無法規規範經營者斷訊時應即向NCC通報,為加強督導業者辦理故障搶修,並配合辦理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措施,降低災害影響NCC將增訂發生災害或重大事故之通報及提報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相關規定。

NCC於第667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此修正案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對外辦理修正行動通信類4項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之預告程序,廣徵各界意見。

連 絡人:簡任技正 吳銘仁

電    話:(02)3343-8204

行動電話:0928-601-199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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